2)第二百四十章 争议_红楼之开国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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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娘家爹娘已去,只有个叔伯兄弟,还是受了堂姐夫族人银钱,指正寡妇行事不端的帮凶之一,自然没有便宜他得寡妇抚恤银的道理。

  那寡妇的养子,也因杀人羁押。

  宋大人就一并判了养子故意杀人案。

  “以杀止杀”并不提倡,但这养子是因孝杀人,属于“义杀”,又是不同。

  况且这养子杀人时,族老的老妻、那孙子的幼弟在旁,并没有殃及无辜。

  杀人后,又主动投案。

  那寡妇的抚恤银九百九十两银子,做这养子的赔偿银,给与死者家属。

  这养子就判入苦役营十二年。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贾三的判决出来,没有人质疑。

  他虽没有亲手杀人,却是间接害死三条人命。

  抄没名下产业,却能保全性命,已经是侥幸。

  倒是那养子判了十二年,惹得众说纷纭。

  酒楼茶馆,不少人说起这案子。

  有人道:“判重了,养母亦是母,为冤死的母亲报仇是孝行义举,且杀的都是可杀之人,不当重判!”

  宗族本该给族人庇护,族老也是年老德高之人,却是贪念横生,害死的还是节妇,又是以“母子不伦”来污人清白,不留余地,已经存了口舌杀人之心。

  有人则道:“判轻了!杀人者死,这一条历朝历代都是铁律!不管内情如何,都应该由衙门公审决断。要是凡事打打杀杀,那还要衙门作甚么?就算那爷孙两人诬人清白、夺人产业,也该是衙门审判,而不是泄愤杀人,否则这世道就真乱了!”

  有人道:“难道这世道还不乱?滁州军……说白了是什么,大家也晓得……”

  众人皆是一默,都替这位敢说的老兄捏把汗。

  滁州军虽眼下还没有“因言获罪”的意思,可不代表以后没有。

  有人嗤笑道:“诸君说的热闹,难道是质疑宋府尊不会判案?”

  “……”

  不得不说,宋林致仕小九卿的资历还是蛮吓人。

  就算有人质疑滁州军,也没有人质疑这位新知府的公正。

  大家再争辩时,就围着“情与法”说起,不再掰扯滁州军下属的知府衙门与之前的知府衙门有什么不同。

  大家争论的再激烈,也是局外人,就是看个热闹,听个稀奇。

  ……

  贾家。

  贾老爷夫妇却是在局中,相对无言。

  贾太太咬牙切齿道:“我就说么,作甚大张旗鼓弄这么一出?肯定是贾二不忿老爷将织厂过给老三名下,故意折腾,这是宁愿充公也不愿便宜三儿!”

  贾老爷苦笑道:“眼下还是计较这个的时候?你没听么,那杀徒也入了苦役营!”

  他心中再恼儿子,也狠不下心肠束手不管,看着儿子去死。

  苦役营,这地方不用说,就知晓做什么的。

  如今滁州军修城墙,除了兵卒之外,还有苦役,做的就是最脏最累的差事。

  贾三娇生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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