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一六零章 直播_刺激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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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

  杜秋举起右手食指,在唇边做了个嘘声的动作,然后用双手捧着麦克风,低头做沉思状,秦维真隐隐觉得他要放大招了,急忙去找拍摄答谢宴实况录像的摄影师,准备提醒他用心拍,结果刚找到,就看到苏文秀也过来了,两人相视一笑,然后把站在后排拍全景的摄影师赶去了靠近主席台的最前排。

  “《吻别》有英文版吗?”

  “应该没有吧,看杜秋那样子,明显是在临时编词。”

  “他还真当自己是天才了,居然敢现场编词,等会如果唱砸了,我至少要笑话他十年!”

  “那他如果唱的很好呢?”

  “你又不是没听过他唱歌,肯定唱的不好听。”

  杜秋妆模作样的沉思了大约两分钟,在脑海中把《吻别》的英文版《takemetoyourheart》歌词回忆了几遍,感觉时间差不多了,于是打了个响指,示意音响师放伴奏,然后走到彪悍大姐对面,摆出一副含情脉脉,难分难舍的样子,开始唱歌。

  90年代很多娱乐活动对杜秋都没有吸引力,电子游戏太过简陋,热门电影穿越前几乎全看过了,夜店什么的不感兴趣,因此他在硅谷的这两个月里,闲暇时间只干两件事:练书法和练口琴。

  所谓熟能生巧,练得多,水平自然涨了不少,而艺术很容易触类旁通,杜秋的毛笔书法提高了,钢笔字也跟着漂亮了,口琴能力提高了,乐感、节奏、气息等和声乐有关的技巧也在不知不觉中改善了,因此当杜秋才唱两三句,秦维真就惊诧道:“这家伙不会是在美国给嗓子做手术了吧?居然唱的这么好听。”

  “是唱的比以前好听。”苏文秀英语不好,听不懂歌词意思,问道:“词写的好吗?”

  “还不错。”

  丹麦流行乐队MichaelLearnsToRock2004年把《吻别》翻唱成英文版的《takemetoyourheart》之后,在国内曾经非常流行,杜秋穿越前和同学聚会时在KTV里唱过不少次,也试过用一首歌的伴奏去唱另外一首歌,熟悉的很,因此虽然编曲风格完全不同,却不担心串词,唱的得心应手,很快就把观众吸引住了,听不懂英文的人觉得他唱的顺口悦耳,很新鲜,听得懂英文的人觉得他在极短的时间里里编出了这么清新隽永的歌词,很惊艳。

  “春华,你弟弟真是个妙人,随时随地都能给人惊喜。”

  “他是个人来疯,喜欢半瓶子醋到处显摆。”

  “哈!你嘴都笑歪了还矫情,他要是半瓶子醋,我们算什么?”

  杜秋的面部轮廓比较圆润,缺乏鲜明的个人特点,为了弥补这一点,在大阪定制西装的时候,詹妮弗帮他选了深色的外套和黑色的衬衫,再配上金属灰的斜纹领带,营造出了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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