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唱会,跟这个人闻名圈内外的懒颇有干系。
在这里听大美人唱一次就好比赚了一张票钱。
大家的目光都齐刷刷地看过来,叶九不慌不忙地站起来,自自然然地接过了那位原本正在嚎麦的哥们手里的话筒,然后说:“想听什么?”
她问这话的时候,是看着杜白的。
杜白眉目舒展,“要我点吗?”
叶九挑了一下眉,“别客气,随便点。”
杜白柔和着面庞,轻缓地道:“那就《tonight》吧,好吗?”
叶九怔了一下。
不止叶九,在场所有人都怔了一下。
其他人怔住是因为他们并没有听说过这首歌,还在考虑杜白是不是选了别人的歌。而叶九怔住是因为这首歌其实是她在酒吧驻场钓星探的时候写的歌,季云青签下她的那个晚上,她在台上唱的就是这首歌。这首歌其实很适合那样的夜场,喧嚣热闹、低迷而疯狂。
但季云青后来说,他当时看她在台上唱那首歌的时候,觉得她唱着那样罪恶而沉沦的歌,脸上的表情却仿佛在吟唱通灵的歌谣的圣女,高不可攀冷眼俯视着底下人间的群魔众相,其中的反差足够让底下舞池里的男男女女陷入狂热的鬼哭狼嚎。
但那个时候不应该留下视频或者音频的,而从那以后,叶九便再也没有唱过这首歌。原因很简单,看不到底下的人的狂热或者听不见那些鬼哭狼嚎,叶九觉得很没有成就感。
杜白知道这首歌,说明他认认真真仔仔细细地了解过她的过去。
他是真的喜欢她,所以要了解他没有参与过的她的过去,她的所有,他想要全部地完完整整地拥有这个人,了解她的过去,参与她的现在,预订她的未来。
毕竟他清晰地认识到,自他第一眼看见她开始,他此生再不可能逃离这个人的眼睛。
所以他不能让她逃离他的眼睛。
这么一想还真的是——
刺激呢。
叶九在心里乐了一下。
“好啊。”她这么应道。
点唱机里很神奇地居然收录了这首歌,叶九看见那首歌的时候,不由得往杜白那边看了一眼。
那个人眉目舒展地、专注地看着她,眼睛里有细碎的,灯火或者星光。
叶九不再思忖,她大大方方地坐在屏幕前,想了想,然后用脚尖在地上点了一下,转过去看着杜白笑。
“嗯”她说,“一首《tonight》送给杜白白——今夜,你为我疯狂。”
她看向杜白的眼睛,接收到那个人安静而专注的目光,然后闭上眼,吸了一口气,开嗓。
“wake up in the morning feeling like diddy
put my glasses on, i’m out the door
i’m gonna hit this c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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