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44、大闹梦飞思._天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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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惧敌人的刀枪。

  那么我在惧怕谁、在惧怕谁,又会受谁的伤。

  当敌人的车马冲来,他的心未曾害怕,身后是阿蒙的大帐。

  他曾昂首面对仇敌,将自己献祭于神灵,聆听那天空的吟唱。

  神灵啊,那拯救我的神灵,不要抛弃你的子民。

  我在寻找你,求你的聆听与怜恤,不要向我掩住容颜。

  这是谁的离弃,你在宽恕谁的罪行?请坚固我心,我终将见到您!

  阿蒙是越听越好奇、越看越感兴趣。这可不是普通的歌舞,因为姑娘施展的是真正的武技,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人别说开口吟唱,就连说话都会乱了气息。这位梦飞思之花显然经过专门的苦练,运用的技巧非常的巧妙,剑舞的动作与呼吸的节奏相配合,以婉转妙曼之声吟唱出这么一首诗篇。

  去年的战争,带起了埃居国内贵族间的尚武风气,携带佩剑如今在梦飞思很时髦。根据埃居法令,夜间未经允许在城邦中携带武器外出是违禁的,而聚众十人以上携带武器,更会被视为图谋叛乱。但法令归法令,执行又是另一回事,巡城的卫队看见贵族大人们佩剑而行以为时尚,通常都视而不见,没人会管这种闲事。

  这位姑娘的脸蛋与身材都很美,又有如此动人的歌喉,那刚劲的剑舞更加衬托出身形的娇柔,与其他的姑娘完全是不一样的感觉,更刺激、更新奇、更诱惑、更神秘、更有挑战姓。找遍整个梦飞思城各大记院,也找不出第二位这样的姑娘,难怪她会号称梦飞思之花。

  她的剑术在阿蒙这种武技大宗师的眼里虽算不上什么,但对于一名普通女子来说已经相当难得了。尤其是这一手歌舞功夫,简直令人称绝,阿蒙都不自觉看得入神了。而那边的约翰盯着忒弥斯绯,神情如痴如醉,手里端着一杯酒连嘴都忘了合上。

  约翰身边环拥的十几位姑娘也是美女,可是与水池对面的忒弥斯绯相比皆黯然失色。她们好似工匠在画板上勾勒出的花朵,而忒弥斯绯就似原野上疾风中动感摇曳的娇蕊。

  忒弥斯绯所吟唱的诗篇中竟然提到了阿蒙。阿蒙如今已是大名鼎鼎的帝国英雄,也有不少吟游诗人将他的传奇编成诗篇四处传唱,偶尔听见那么一两首倒也不意外。只是这位姑娘吟唱的不是阿蒙的功绩,而是在描述军中的一位战士,同时也向神灵质询着什么,似乎别有含义。

  一曲歌罢,约翰还张着嘴愣在那里意犹未尽,阿蒙轻轻击掌笑道:“这位姑娘,你的剑舞很美,但我能看出来,你并没有展现真正的剑技,因为你刻意在追求美妙的舞姿,所以改变了剑技应有的节奏与章法,其实不必如此。”

  忒弥斯绯正在收剑鞠躬,很好奇的抬眼问道:“尊贵的大人,想必您是一位剑术行家,难道也精通歌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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