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2章_遗珠放飞自我的带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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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出。”

  范大娘家贫无力,这才不敢收留三娘。现见温兰愿意出钱,手上又有金首饰,自然点头。她也是个热心,道:“镇子十里外,你要么一道跟我去兑银子?”

  温兰随了范大娘到五公里外双平镇,到钱庄里称兑了项链,三钱多金,折了三两多白银。请了郎中抓了药,煎了给三娘喝下去。可惜三娘肺炎已到了后期,加上受了惊怕,三天之后,还是死去了。

  虽然萍水相逢,但是想起李三娘一边说话一边流泪样子,温兰还是有些伤感。向范大娘问了棺材价钱,算了下自己所剩银两,留下以后备用,只能出得起一副薄皮棺。里长本就怕多事,见自己地盘死了个人,有人出面说是死人亲戚,他便不用报官,自然乐意,帮着张罗开了。

  当夜,温兰留宿了范大娘家。一夜无眠,想着自己往后出路。

  这几天和范大娘闲谈时,她知道这个朝代对人口户籍管理得非常严格。像先前李三娘那张路引,就是个例子。大明律规定,凡军民离开户籍所地百里之外,必须要有一张经本地里长证明到官府签发路引,上面注明姓名体貌特征以及外出目地等等,沿途接受关隘巡检检查。如果没有路引私自外出被查到,就构成“私度关津罪”,要处杖九十。私出边境,则是绞刑。像她这样没有身份证明,按照法律,本村里长是要去报官,只是收了她二十文钱,这才瞒了下来,却怕事发担责,说明天埋了三娘后,她一定要离去。

  她身边现只剩一两五钱银,举目无亲,明天就要被迫离开此地,她又没有谋生手段——学中医还好,学西医,到了这里几乎毫无用处,且她又是个女子,虽然有把装满八颗子弹手枪防身,但潜危险还是很大。范大娘就曾惊叹过她胆子,说外边流贼贩汉无数,若遇见小脚单身女人,看出是从家中私逃出来,管你是良民还是婢妾,十有□会被绑走卖了去。

  温兰辗转反侧,想出了一个办法。那就是舀着李三娘路引冒充她,先去投奔那个县令伯父,等暂时安定下来,再慢慢图后计。

  她也走投无路,目前只能这样了。撇去生计问题不说,没有身份,等着她唯一结果,就是迟早会被当作逃民抓了送官。

  李三娘自家亲人已经没了,她又曾对温兰说过,这个伯父李珂,比她父亲大了十多岁,她还七八岁时候,伯父便已经外出做官,到现已经十多年没见面。三娘二十岁,她二十三岁,虽然大了几岁,但好长了张娃娃脸,所以只要她渀三娘,把自己右边脸颊弄上黑斑,相貌差异应该不是问题。到了后,若被问起老家事,随机应变就是。至于那个成亲对象……只能到时候走一步,看一步了。

  温兰打定主意,心中也不知是松还是沉重,长长叹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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