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日(两个月前)。
深夜!
接警台接到了一个报警电话。
报案人是一名中年人,自称半夜喝多了,回家的路上因为醉酒,稀里糊涂的走进一处棚户区外,来到一处道边的废弃活动板房前。
因为酒醉,报案人还以为活动板房是公共厕所,打算进去方便下。
结果刚走进去,一脚踏空,掉入一个‘深坑’。
当时报案人自述吓了一跳,不知身在何处,四周什么也看不见。
迷迷糊糊中,报案人掏出打火机,点燃,等他看了一眼周遭……
看到了一幕让人毛骨竦然的场景。
不光把他吓的魂飞魄散,直接吓得瘫坐在地上。
他看到了什么?
一具被吊挂在半空,被剥了皮,血肉模糊,散发恶臭的……尸体!
等报案人跑出深坑(地窖),来到路边后,报警……
警方抵达,架设照明,现场勘查。
有一名老民警当场吐了。
那场面,太恶心,也太惨了。
从尸体外貌可以分辨出,被害人是女性。
不光被人剥了皮,尸体上还被利器把肌肉划出一道道深可见骨的伤口,让整具尸体血肉模糊,犹如在一具人类的骨架上,贴上了一层烂肉。
同时,被害人的眼珠被挖了出来,牙齿被拔光,舌头、耳朵、鼻子……全部被切下来。
整整齐齐的摆在悬在空中的尸体脚下,一张人皮的上面!
通过警方现场勘查,确认为‘第一’作案现场。
但现场没有发现任何作案凶器、工具、脚印、指纹……等线索。
从中不难看出,行凶者是有计划有预谋的作案。
所有‘痕迹’都被后期清除,作案手法诡秘且谨慎,反侦察能力极强。
极有可能凶手了解警方的侦查方式,做出了有针对性的防范……
法医到场后,对死者遗体进行现场尸检。
通过尸体上的种种痕迹,法医给出一个初步尸检结果。
被害人,有可能是在活着的时候,被割掉眼、耳、舌、鼻……活生生的拔下牙齿。
并且,有可能是在活着的时候,被剥下外皮……
根据伤口判断,行凶者具备一定的相关经验,尸体的伤口十分整齐,下刀的位置极为精准,是从受害人左侧胸膛开始下刀,划到右肩后,小心翼翼地完整剥下整张皮肤……
年,a技术已经初步成熟,被运用在了刑侦领域。
可以通过a溯源死人身份。
法医通过a检测追踪,警方在一天后确认死者身份。
是一名失踪了半个月之久,立案在册的失踪人员。常翠兰,女、岁、滨城本市人、已婚……
通过被害人身份,警方开始对其丈夫、亲友、熟人、接触过的相关人员,进行摸底调查、排查。
最终,这些嫌疑人全部被排除嫌疑。
因现场几乎没有留下任何线索、痕迹,案件调查无法展开。
至此,变成了一宗悬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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