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十四章 天人庙_带个悟空混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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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秃驴来封步山要干什么?

  就算是要灭了御兽门,也不至于这般劳师动众吧?

  我隐身在包子店养伤,虽然没人知道,但我相信至善如果想知道,他一定能查的出来。|151看书网纯文字

  而且,我的身体还没有恢复,他要杀我,真的很容易。

  就算是恢复了伤势,又能有什么用呢?

  傻子都知道,偌大一个佛门,不会只有至善一个神话境强者,那些个长须白眉的老秃子,一看就是实力不凡,说他们个个是神话境,我也信。

  我的出身不一样,一路走来,遇见的都是些江湖道的高人。神话境的见了几个、无为境的杀了几个、解脱境的也被使来唤去。

  虽然看起来他们不怎么稀奇,但是对于俗世人来说,他们就是神龙见首不见尾、只存在于神话传说之中的人物,难得一见。

  就算在江湖道,无为境的高手也是很少见的,更别说是神话境强者。除了至善这个喜欢出风头的老和尚外,没有哪个神话境的强者会故意亮明自己身份。

  平日里,无为境的高手已经可以算作是江湖至尊,无敌的存在了。

  但是,神话境的强者不出世,并不代表他们不存在,如老板娘这般,随意隐居在一家包子店,谁能想到她是世外高人?

  世人应该拥有敬畏之心,这句话灵虚说过,我觉得有道理。

  在现代文明的教育下,现在的年轻人追求自由,崇尚科学,而且鬼神不敬。我以前也是这样,但自从进入江湖道后,我就明白了这个世界真的有许多人类没有触及到、或者是科学理论解释不了的事情。

  那些强大而神秘的力量,也许就是某个神话境强者不小心造成的。

  在他们面前,我如蝼蚁般渺小、弱不禁风。所以,我懂得敬畏、懂得尊重别人、懂得借助别人的势力,让自己更好的活下去。

  至善一直在帮我,这不是借助,而是他自愿的。他或明或暗的推动着我的脚步,如果不是老爹的出现,我几乎可以肯定,现在的大联盟,足以让我站在俗世的巅峰,笑傲众生了。

  有时候,我甚至怀疑,老爹到底是不是我的亲爹?他对我,还没有至善对我好。

  最起码,至善在我最困难的时候,帮过我,哪怕这件事情同样对他有利,但我还是很感激。

  而老爹呢,见死不救。如果不是我命大,早已死了几百次。

  人比人,真的能气死人。

  我这样唏嘘着人生。

  “方门主,要见你一面,真的不容易啊。”至善洪亮的声音把我从沉思中惊醒。

  眼前一抹黑的滋味真的不好受,我随即又将元气释放了出去,不过这次刻意避过了至善一群人,只将自己周围笼罩住。

  老板娘不知什么时候已经退了回来,而且她的身子微微隐在我的身后,好像我就是面坚硬的盾牌,可以为她遮风避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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