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九十七章 悟空的妙用(一)_带个悟空混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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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短短几百年,还是上千年,也许,真的就没有尽头,永远飘荡了在天空中。

  天堂和地狱只有一步之遥,这句话的出处就在江湖道。进一步,马上成仙;而退一步,哪怕不退,原地不动也会变成孤魂野鬼。

  当然,修真之路漫长而遥远,总得给江湖人点信心才好,所以就有了下一个境界,万象境!修真者在化虚境漫长的岁月里,不能总是随风飘动,免费游览着全世界美妙的风光。他们需要在无边无际的岁月里,继续修炼,化无形为万象,终成大道。

  万象,顾名思义,化身万象,我便是佛,佛便是我,只要心念一动,即可化为一花一草,一人一物。

  据传,上古时期,孙悟空的‘七十二变’就是刚刚晋升万象境时,菩提老祖传授于他的。

  这时,修真者终成大业,位列仙班,不受人间饥冷之苦、免除轮回蹉跎之命,上天入地,四海遨游,可谓是随心所欲,尽享自在天。

  最后就是天人合一境,这个境界江小雨不知道,至善也不知道,所有人都不知道。因为知道的,都已经去了天堂,或者地狱,不混人间界了。

  听完江小雨的讲述,天色已经大亮,在这一夜间,我被欲生欲死的情绪反复左右着,不能自拔。惊叹于修真之路的神奇、恐惧着化虚境时上万年,无根无蒂的流浪游荡、期盼着万象境时的大自在、叹息着自己有没有命去看一看那九天之上的风景

  江小雨费心巴力说了一晚上,实际就一个目的,要我告诉他如何修成元气体。他现在就是神话境,如果能完成这一步,立马就可以踏入化虚境,成为千万修真者中的一人。

  我没有惊讶江小雨也是神话境,就如前面所说,在小人物眼里,一亿与两亿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对我而言,江小雨是无为境还是神话境也没有什么区别。我只是在苦恼,苦恼没办法给他解释发生的这一切。

  无论是以前元气修补内腑,这是眼下代替骨骼,我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如果强行要找一个答案的话,我只能说是蛊神,是由蛊神完成这一切的。

  但是,这个答案却万万不能说给江小雨听。如果他知道我体内有这么神奇的一个玩意儿的话,丝毫不用怀疑,他会杀了我,把附在生命本源上的蛊神吃进自己肚里去。

  在飞升之路上,吃点人肉算什么?道德算什么?人情礼仪算什么?相比于他所追求的,这些实在太渺小。

  漫长的岁月河流中,这些莫须有的东西估计连个小浪花也激不起。俗世中有句名言,没有信仰的人是最可怕的。但我现在看来,有信仰的人才是最可怕的,因为他的信仰已经高于一切,为了信仰,他可以屠尽万人,也可以燃火**。

  可以肯定,江小雨就是这种人,这种我惹不起的人。

  “既然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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