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这边。
不知道他们的目光中,是否含有泪水?
“架。”我轻轻一夹马背,驱使着头马前进。
我给它取了个名字,叫小黑。
我想像童阳对待小花一样,把它照顾好。
我摇头,拒绝道:“野马应该有野性,你这样束缚它会和向家马退化的。”
想让它们实心实意办事,那就要和它们培养感情,让它们把你当成家人。
想到小花的忠诚,我便感到心头一紧。
马的味觉并不好,所以对食物其实不挑剔。但有我在,它们还是能吃得不错。
北方丛林的土壤肥沃湿润,各式各样的草本植物都非常丰富。
我很快便找到乡下经常用来喂家禽家畜的一种牧草,皇竹草。两匹马吃得很满足,懒洋洋地跟在我们身后。
因为它自己无法洗刷口鼻,鼻腔中满是泥尘。我忍着恶心,将它的口鼻清洁干净。很快,它便舒服地嘶鸣一声,一甩长长的马尾。
我在溪边采了一把紫苜蓿,喂到它嘴里咀嚼着。
我叹息一声,捧了冰凉的溪水,为它洗漱口鼻。
头马有点受惊,向后退开一步,但最终还是接受了我的好意。
我拍了拍它的脑袋,头马大刺刺地向野马们嘶鸣一声,它们立即停下了攻击举动。
它没有任何反应。
尽管过程周折,但最后我和童雪仍是骑着两匹野马,继续出发。
我翻身爬到它背上,头马没有挣扎。
我知道,我和它取得了最基本和初步的信任。棍棒加蜜枣,对大部分哺乳类动物都是适用的。
所幸童雪应付起来倒是游刃有余,毕竟野马最引以为傲的是速度,而不是战斗力。
我将头马带到溪边,想让它喝点水漱下口。但它并不愿低下头去喝水,总不能强按马头吧?
第二百章马蹄踏过(第3/3页
是因为棍棒相加,而是朝夕相处的感情,以及住宿和喂养之恩。
薄雾散去,马蹄踏过柔韧的草茎,一路北上。
我和童雪的学习适应能力很强,虽然没有马鞍、马鞭等东西,但骑术仍是进步得飞快。
因为有了代步坐骑,这一去的速度很快,便踏入了北方丛林边缘地带。
我和童雪翻身下马,找了处水洼,让两匹马饮水。
“我们可以做一套马具。”童雪看向两匹马,显然对先前骑马驰骋的感觉很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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